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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谷野公認会計士事務所


事业继承

本事务所、以上市公司的所有者为主要访问对象、资产的保全管理、与事业继承有关的提案及付诸实施。
投资组合即与资产构成、分配相关的检讨、遗嘱的作成、被很多业主任命为遗嘱执行人。
另外在遗产继承后、提供对上市公司的安定股东化对策有益的支配权处理计划。
在对策实行时、本事务所把职业伦理作为最高标准的方针加入到经营理念、在法律上金融商品交易法、公司法按各领域律师的意见书、与国税有关的各种税务研究会、在得到税法学者的意见书的基础上进行彻底的讨论、根据各领域的专业的协作、提供高水准的专业的服务是本事务所的特色。


继承者为了能顺利的继承事业、不仅仅继承与事业有关的物质财产方面、而且要继承经营方法等经营上的各方面要素。
这一点对事业继承经营者的生存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。
而且、把自身创造的财产与从老一辈那里得到的财产给继承人时、如果没有充分的对策、需要缴纳多余的税金、花费不必要的费用。
本事务所、针对各种情况、采取最合适的对策、提供能够使继承者顺利的继承财产的提案和援助。

事业继承对策是把继承者及与继承者有关的人「经营继承(人的对策)」和自己公司的股票的证明・转移时期・财产继承税的纳税对策等「资产继承(物的对策)」分为两大类。取得两者平衡的对策是最重要的。


<关于人的继承>

继承人的选出

打算从下一代人中选出继承人。及对继承人资质的要求是以下几点

・有目的意识、能够正确下定决策
・不被现有的概念所限、能够有对应时代的敏锐洞擦力
・能够听取别人的建议、灵活的对应风险
・有对职员家属的生活负责的使命感
・有领导职员的领导力

如果做为继承者(儿子、女儿、女婿等)、即使没有满足如上要求、选出对继承者的资质不够的方面给予帮助、能够提供有力建议的职员、并且培养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对策。
但是、很难断定这是否是作为继承人对策最理想条件、各企业应考虑其各自固有环境下的情况。

经营支配权的
维持
公司的继承人和公司支配权的去向的确定是一致的。因为、即使把经营权交给了继承者、但是公司的支配权为别人所有、而且如果股份分散、继承人不能掌控重要的经营决定权、届时公司将很难正常运作。为了避免上述情况、有必要慎重考虑经营支配权的维持。本事务所到目前为止有着丰富业绩、很多的专业的积累。



<关于物质继承>

税金对策
    1. 节税对策
      事业继承在介于遗产继承的情况很多、作为事业继承的花费有必要考虑继承税。继承税是针对个人全部遗产所征收的税金、最高时将达到总额的50%、对继承人来说继承税经常变成沉重的负担。因此、使自己公司的股价下降和公司股票的转移、事前让这以外的资产评价下降、尽量减轻税金负担。
    2. 纳税资金对策
      基本上把个人资产投入到公司的情况的很多、自己公司以外的个人资产很少的情况也很多、自己公司股票和评价额高低无关、与上市股份公司不同、如果没有公正的处分价值、变卖性、担保价值不足的遗产继承有时将不能筹措纳税金。如果那样、即使拥有很多的公司资产、但是那并不能成为个人资产、所以必须检讨使公司财产成为个人财产的方法。但是、如果动用资产、将要考虑负担公司资产出售所得利益税和个人所得税。因此、有必要慎重对待各种资产状况。

遗产分割对策
    1. 遗书的灵活运用
     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遗产、作为遗产共有原则、财产将以法定遗产比例继承遗产。基本上遗产分割协议将决定遗产继承人之间怎样分配遗产、但如果各自意见不能统一、将演变成家族遗产纷争。
      因此、遗嘱的作成 如果预先指定了遗产继承、可以避免继承人间的纷争、实现已故人的最终的想法。
    2. 遗留金对策
      遗留金是针对死后财产处分、在继承人的生活保障或者在共同继承人分配不均时进行调整、对继承人(兄弟姐妹以外的人)的财产继承在一定限度上以民法作为保障被认可。在继承财产中占一定比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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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继承 咨询实绩

2007度

时期 业务内容
12月~ 给儿子利用资产保全公司转移的公司股份
12月~ 遗嘱的重新审定・家属间房产买卖等、资产组合的重新审定
12月 从法定继承人到家属的房产赠与计划的税务检讨
11月~ 预定上市公司的继承者(子)的股份转移、支配权维持的计划检讨
10月~ 给孙子的房产・现金
9月 申报遗产税
6月 申报遗产税・实物缴纳申请
5月~ 申报遗产税
5月 遗产税对策
4月 申报遗产税
3月~ 针对资产保全公司的股票转移计划的讨论<调整>
2月 申报遗产税
1月~ MBO之后的资产分配检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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